周次 | 工 作 内 容 | 说 明 及 要 求 |
开 学 前 1 周 | 1、教师填好教学进度表,实验教学进度表(均一式两份); 2、检查备课,备课提前量不少于2周; 3、 教师到教学秘书处领取教材、课表并核查; 4、 各班级领取教材、课表; 5、 实验室制定本学期实验、课程设计及集中实践环节安排表; 6、制订系教学、教研室和实验室学期工作计划。 | |
第 1 周 | 1、教学检查; 2、检查教案; 3、检查作业; 4、检查辅导、答疑。 | 教案检查情况在系里总结后及时反馈至教师本人。 |
第 2 周 | 1、安排补考(缓考); 2、课程设计教师、其它集中实践环节教师报任务书; 3、安排辅导、答疑。 | 教研室初审各集中实践环节任书; 补考(缓考)阅卷由教研室安排, 试卷与正考试卷一起存放。 |
第 3 周 | 1、教学例会; 2、教研活动开展。 | |
第 4 至 7 周 | 1、教材使用情况问卷调查; 2、召开学生教学工作座谈会; 3、召开教师教学工作座谈会; 4、学习情况问卷调查(教师评学); 5、教学情况问卷调查(学生评教)。 | 学生座谈会根据层次、年级和专业 的不同分组召开; 收集到的各种教学信息要做好分析 总结并及时反馈。 |
第 8 至 9 周 | 1、期中检查教学进度; 2、期中检查教案; 3、期中检查作业; 4、检查辅导、答疑。 | 自查、普查和抽查相结合,检查后行成报告(小结)并做好反馈。 |
第 10 至 11 周 | 1、召开系教学工作研讨会; 2、教学例会; 3、教研活动开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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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2 至 13 周 | 1、根据培养方案,教学工作委员会确定下学期开课计划; 2、向各教研室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; 3、各教研室遴选下学期教材。 | 根据培养计划和教材征订目录认真核查,避免重订或漏订,教材需符合教学评估要求。 |
第 14 周 | 1、确定并征订下学期教材; 2、检查实验教学。 | 内容包括:实验进度、实验教案、实验报告、实验质量等。 |
第 15 周 | 1、教师交考查试卷; 2、制定考查日程表; 3、考试试卷(两套); 4、教师交考查试卷; 5、制定考试日程表; 6、组织课堂教学评估。 | 试卷内容、格式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,打印后送教研室,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交教学秘书处。 课程主讲教师需符合教学评估要求,跨教研室或外请教师需经系主任同意。 |
第 16 至 17 周 | 1、考查课完成考核; 2、印制考试试卷; 3、集中实践环节检查; 4、期终教学检查。 | 试卷内容、格式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,打印后(附参考答案)送教研室,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交教学秘书处。 |
第 18 至 19 周 | 1、期末考试; 2、组织阅卷、成绩评定、试卷分析和装订工作; 3、成绩录入; 4、教师报教学业务档案各项材料。
| 试卷由教研室主任从教学秘书处统一领取,并组织阅卷; 阅卷要求参照学校相关规定。 |
第 20 周 | 1、个人期末总结; 2、系教学工作总结; 3、教学、师德考核; 4、下学期工作准备(课表、教师、教材、场地、设备器材)。
| 教师业务档案材料由教研室收取经 登记后集中交教学秘书归档。 |
第 21 周 | 1、全面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,确保教师、教材、场地、设备器材等按时到位; 2、统筹做好,开学前三天将课表准确无误录入青果教务系统,确保开学第一课。 | |